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辽宁会计 > 辽宁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税人员实名注册的通告

2020-01-02 18: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办税人员实名注册的通告

尊敬的扣缴义务人:

  为保障纳税人信息安全,提高扣缴申报质量,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办税人员要通过实名登录才能在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中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首先,办税人员要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进行实名注册,然后在您单位税务登记中登记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再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WEB端进行办税授权,授权后的办税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扫码实名登录扣缴客户端办理业务。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或登录辽宁省税务局网站下载《扣缴客户端办税人员实名注册操作指引》。

  如有疑问,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寻求帮助。

  感谢您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12月29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