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9月29日发布地方审计动态,介绍多地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反馈、风险防范和精准监督方面的实践。相关做法包括联合反馈审计结果、制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风险提示清单,以及根据地区产业、民生和资源特点安排审计重点,体现监督关口前移和整改责任落实。
经济责任审计不仅关注账面数字是否准确,还关注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财政资金、项目建设、资产处置和内部管理中的履职情况。对被审计单位而言,审计结束后的整改不能停留在逐项回复,更需要分析问题产生的制度和流程原因,把个案整改转化为长期控制。
公开信息显示,天津有关部门通过联合反馈方式通报审计结果并提出整改要求,被审计单位需要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和报告责任。联合反馈有助于组织、纪检监察和审计监督形成衔接,但单位内部仍要建立统一台账,避免同一问题由多个部门分别统计而口径不一致。
陕西有关部门将历年经济责任审计中的典型案例和共性风险整理为风险提示清单,并按市县党政部门、省直单位和省属国企等不同职责分类提示。风险清单的价值在于把事后发现的问题转化为事前提醒,但清单不能机械照搬,单位还需要根据业务规模、行业特点和权限结构补充自身风险。
建立整改闭环可以从责任分解开始。每个审计问题应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完成时点和验收标准。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应指定牵头部门协调。整改措施不能只写“加强管理”或“提高认识”,而应落实到制度修订、权限调整、数据校验或具体业务处理。
第二个环节是证据管理。已整改事项应有合同、凭证、系统截图、会议记录或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完成事项要说明原因和计划。对需要持续执行的措施,不能以制度发布当天作为整改完成时间,而应检查制度是否实际运行并产生记录。
第三个环节是问题分类。金额差错、程序缺失、决策不规范和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处理方式不同。可立即纠正的账务差错应及时处理;涉及历史项目和外部单位的事项要制定阶段目标;重大决策和资产处置问题则需要结合责任边界和审批链条审慎核实。
第四个环节是追踪复核。内部审计或监督部门可按风险程度安排复查,高风险问题在整改后仍需观察一段时间。反复发生的问题应提高管理层关注层级,检查是否存在制度设计缺陷、考核导向偏差或岗位能力不足,而不能重复要求基层补材料。
第五个环节是成果运用。整改结果可以用于预算安排、项目管理、干部履职评价和内控制度完善,但应确保事实准确、程序合规并保护必要的信息。风险提示不等同于责任认定,单位在开展内部评价时应区分风险、问题和已认定责任。
国有企业还应把投资决策、改革改制和资产处置纳入重点关注范围。重大项目应有充分论证和集体决策记录,投后管理要跟踪目标、资金和风险变化。出现市场环境变化时,应依程序调整方案并记录依据,避免事后无法说明决策过程。
行政事业单位可重点检查预算执行、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和资产管理。业务部门负责事项实施,财务部门负责核算和支付审核,资产及采购岗位分别承担专业责任。职责分离与信息共享应同时推进,防止因部门壁垒造成重复采购、资产闲置或资料断链。
经济责任审计效能的提升,最终取决于风险预防、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能否形成循环。单位可定期汇总审计、巡察、内控评价和财务检查发现的问题,分析重复率和整改时效,为下一年度重点监督提供依据。本文依据审计署网站公开动态作管理实务整理,不代表对任何具体单位审计结论的判断。
来源:审计署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