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人事教育司发布通知,审计署审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2026年度高级审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审计署直属单位、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及有关中管单位的评审由审计署高评委进行;驻各地有关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确有必要时可委托审计署高评委评审。
申报人员须符合高级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并在2021年至2025年度参加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证明;近三年年度考核应达到称职(合格)以上。公务员、离退休人员以及仍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人员,不属于审计署高评委受理范围。
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内部公示和主管单位审核。通知要求主管单位于2026年11月2日前通过EMS将纸质和电子材料寄达审计署人事教育司,逾期不再接收。涉及审计项目和成果的材料应按保密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申报人员和相关单位应确保材料真实、准确、有效。通知明确,伪造证明、提交虚假材料或剽窃成果等严重违反规定的情形,将取消当次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官方来源:审计署人事教育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