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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部门负责人解读:节能及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调整

2026-07-05 08: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会小计

政策背景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调整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车船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有关负责人就政策调整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此次政策调整的背景是什么?

答:车船税是一种财产税。为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节能减排,自2012年起,相关部门实施了减免优惠政策。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规模显著扩大,2025年国内新车销量占比已突破50%。考虑到此类车辆已成为大额财产,对相关类型车辆恢复征收车船税,有利于促进税收公平,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

二、纯电动及燃料电池乘用车是否需纳税?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不征收车船税。

三、存量车辆是否继续享受优惠?

答:根据《公告》,自2027年1月1日起,此前取得的纯电动商用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商用车、节能汽车将不再享受优惠政策,需按规定缴纳车船税。

四、相关车辆如何计算与申报缴纳?

答:

  • 计税依据: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车船税税目税额表》确定的适用税额计算。
  • 申报方式:
    • 保险机构代收代缴:在购买交强险时一并扣缴。
    • 自行申报:通过电子税务局线上申报,或前往车辆登记地办税大厅线下办理。
  • 缴纳地点:依法登记的车辆,在车辆登记地缴纳;未办理登记的车辆,在所有人或管理人所在地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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