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合并实务中,当企业以低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成本进行收购时,其差额部分在合并报表中即被称为负商誉。
根据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折价收购产生的负商誉,其处理方法如下:
说明:因政策不断变化,以上会计实操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以官方最新发布的政策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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