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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第三次续发行工作通知

2026-06-19 10: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作者:会小计

财办债〔2026〕118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三次续发行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券要素

  • 品种:10年期固定利率附息债。
  • 发行数量:竞争性招标面值总额900亿元,进行甲类成员追加投标。
  • 票面利率:1.72%。
  • 本息兑付:起息日及兑付安排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相同。自2026年5月15日开始计息,按半年付息,每年5月15日、11月15日支付利息,2036年5月15日偿还本金。

二、竞争性招标安排

  • 招标时间:2026年6月22日上午10:35至11:35。
  • 招标方式:采用修正的多重价格招标方式,标的为价格。
  • 发行系统:通过财政部北京证券交易所政府债券发行系统招标。
  • 标位限定:投标标位变动幅度0.09元,投标剔除、中标剔除和每一承销团成员投标标位差分别为100个、40个和45个标位。

三、发行款缴纳及手续费

中标承销团成员须于2026年6月23日前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账号:270-26110-4;开户行:国家金库总库)。本次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四、分销及上市日期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6年6月23日进行分销,6月2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附件: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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