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三次续发行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标承销团成员须于2026年6月23日前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款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账号:270-26110-4;开户行:国家金库总库)。本次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6年6月23日进行分销,6月25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附件: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