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与销量挂钩的销售返利,属于可变对价范畴,应当在确认收入时合理估计,并计入预计负债。

在销售业务发生时,企业应根据收入准则对可变对价进行估计,并按以下分录进行初步核算:
| 借/贷 | 科目名称 |
|---|
| 借 | 银行存款 |
| 贷 | 主营业务收入 |
| 贷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二、实际支付返利时的会计分录
当满足返利条件并实际向客户支付款项时,冲减此前确认的预计负债:
注:因会计准则及相关税务政策可能存在更新,以上内容仅供实操参考,具体处理请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及最新官方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