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8日 来源:财政部宁波监管局
近年来,在财政部统一部署下,宁波监管局科学谋划、精心组织,以“四个注重”为出发点,着力做到“四个提高”,不断推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研学政策,夯实工作基础。组织评价组成员系统学习财政部评价方案及相关管理办法,通过业务培训确保评价组成员吃透政策,明确评价方向与指标体系。
二是提前介入,掌握项目情况。利用日常监管整合基础材料,通过评前调研、访谈及分析,全面掌握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使用现状。
三是认真部署,做好评前准备。调动经验丰富的骨干力量,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人员分工,确保后续工作有的放矢。
一是加强资料审核。对被评价单位资料进行完整性查漏补缺,重点对涉及评价指标的佐证材料进行深度分析研判。
二是组织座谈、访谈。听取项目相关责任人对绩效目标设定及完成情况的说明,重点了解项目决策、过程、产出与效益等实质性内容。
三是开展现场勘查、问卷调查。深入一线及受益群体开展调研,选取重点项目实地核查,确保评价指标客观准确,并做好受益群体满意度调查。
一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综合运用选点调查、对比分析等多种方法,全面反映资金使用绩效,确保评分客观公正。
二是做好质量把控。执行“得分有因、扣分有据”原则,针对每项指标制作详细工作底稿,附上真实佐证材料。
三是构建组内审理评议机制。通过交叉审理与集体讨论,确保评价结果科学合理,经得起检验。
一是推动以评促改。落实结果反馈机制,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被评价单位改进日常工作,实现绩效管理闭环。
二是积极建言献策。总结评价成果,提出改进管理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探头”“哨兵”“参谋”作用。
三是深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将绩效理念融入日常监管,引导各单位树牢“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管理理念,提升资金使用整体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