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办债〔2026〕97号
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财政部拟第一次续发行2026年记账式附息(十期)国债。现就本次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标承销团成员于2026年5月26日前(含5月26日),将发行款缴入财政部指定账户。缴款日期以财政部指定账户收到款项日期为准。
| 收款人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 开户银行 | 国家金库总库 |
| 账号 | 270-26110-2 |
| 汇入行行号 | 011100099992 |
本次续发行国债发行手续费为各承销团成员承销面值的0.06%。
本次续发行国债招标结束至2026年5月26日进行分销,5月28日起与之前发行的同期国债合并上市交易。
除上述规定外,本次国债招标工作按《记账式国债招标发行规则》(财库〔2022〕4号)执行。
附件:
1.记账式国债发行应急投标书
2.记账式国债债权托管应急申请书
财政部办公厅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