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要求,现对2025年度初级、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福建考区成绩合格人员的承诺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说明
名单所列人员在考试报名时均已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承诺符合报考条件,并保证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公示旨在接受社会监督,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二、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5日(共计10个工作日)。
三、监督与举报
公示期间受理相关监督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四、特别提醒
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人社厅发〔2021〕18号),主管部门将对部分合格人员进行考后资格核查。请相关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通知后及时配合提供材料,以确保后续资格证书发放工作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