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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复评修复提醒的通知

2026-02-13 11:2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复评修复提醒的通知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的,或者符合相应信用修复条件的,可在次年年度评价前申请复评或者修复,主管税务机关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复评或者修复。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工作计划于2026年2月底启动,参评纳税人缴费人若对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或者符合相应修复条件,请于2026年2月25日前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申请2024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复评或者修复。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

2026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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