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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的通知

2022-02-18 16: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报送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财务报表的通知

各市州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1年度财务报告报备工作的通知》(会协〔2022〕2号),为切实做好全省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会计报表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2021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登记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含省内分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均需按所属级次(省级或市州级)报送会计报表。

  二、会计报表的报送方式、报送内容和报送时间

  (一)报送方式

  各市州注协、事务所用户网络报送访问地址为: http://cwbb.cicpa.org.cn。该地址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表系统网址。用户访问该地址后,即可访问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市州注协登录用户名与上年一致,初始密码为“hn111111”;事务所用户登录名为“事务所证书编号_cw”(例如:11000001_cw),初始密码为事务所证书编号(总所8位,分所12位),首次登录成功的用户请及时修改密码,也可通过填报人手机认证重置密码或省级注协协助重置密码。事务所用户登录后,应先按照提示信息前往中注协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更新基本信息和股东合伙人信息,方可开始报备。点击首页填报说明可下载用户手册,指导完成系统操作。同时,总所负责提供经审计的集团所财务报告和相关财务信息,统一经营的其他专业机构不列入集团所财务报告机构。集团所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应对内部协作收入予以抵消。

  (二)报送内容

  事务所除报备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外,还应根据上年度财务报告,同时报备以下财务信息,包括报表封面、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事务所基础信息表、2021年度缴纳各税款情况表、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填报说明。

  需要强调的是“业务收入合计”应等于“12月份纳税申报表中的年度收入”减去非业务收入,且应与“经其他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业务收入”相等。

  (三)报送时间

  事务所、市州注协网络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

  三、报送要求

  (一)各事务所要认真执行财政部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和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 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会计报表,不得瞒报、虚报业务收入,系统财务数据与纸质报表数据必须一致,事务所应对报备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除业务收入表外,其他报表期初数均根据2020年度报表期末报备情况自动提取,业务收入表中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和非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应根据2020年度期末数据情况手动填写。

  (三)事务所基础信息表第3行为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若第2栏次第2行和第3行人数不符,需在第2行备注栏注明原因;业务收入表第15行和第16行大于0时,需说明具体构成;事务所主要指标变动情况表由系统自动生成,表内指标增减幅度超过30%时,应在备注栏注明原因。

  (四)为了解和考核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情况,事务所应在报表中反映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情况,对于购买了职业责任保险的事务所,应在年报中予以说明,并提交职业责任保险保单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使用中注协财务报表系统时,建议使用IE8以上版本或360浏览器。如果浏览器是IE7版本,且暂未升级至更高版本的,建议单独安装360浏览器。

  各单位在会计报表填报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请及时与省注协财务室联系,联系人:余丹凤、杨楚,联系电话:0731-85165237。

湖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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