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南平市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1-14 12:27     来源:南平市财政局      

关于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福建省会计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会职办〔2019〕2号)精神,请认真做好符合评审条件人员评审资料的报送工作。闽会职办〔2019〕2号文请登入福建省会计信息网((http://cz.fjkj.gov.cn/)查阅。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 评审材料

评审人员除按闽会职办〔2019〕2号文的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

1、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一式四份)。

2、 委托评审函。县(市、区)申报人员应出具县(市、区)职改办委托评审函。县(市、区)职改办应加强对参评人员身份的审核,确保评审范围、对象符合规定。

二、 材料现场复核时间、地点

2018年福建省正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集中受理时间:2019年3月3日~3月4日(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材料地点:南平市财政局七楼会计科。联系电话 0599-8821820 。

三、 违规处理

申报职称评审材料必须真实,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2年内不得申报。已评审确认任职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南平市财政局

南平市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19年1月9日

 

附件

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预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 号
工作单位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何时何校何专业毕业及学制(包括前后取得的学历)
不具备规定学历考试
现职称及聘任时间
近四年年度考核情况
履行聘约
继续教育合格年度
受表彰情况
外语成绩
是否破格
申报专业及职称
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人事职改终审意见
 
 
 
 
 
 
 
 
 
 
 
 
 
 
 
 
 
 
 
 
 
 
 
 
 
 
 
 
 
 
 
 
 
 
 
 
 
 
 
 
 
 
 
 
 
 
 
 
 
 
 
 
 
 
 
 
 
 
 
 
 
 
 
 
 
 
 
 
 
 
 
 
部 门 意 见县(市、区)系列主管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县(市、区)职改办意见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市系列主管部门意见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市 职 改 办 意 见
审核人(签章)年 月 日

注:本表供各级职改办资格预审使用。申报中高级一式四份、初级一式二份。

单位领导(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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