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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捐款给个人,个人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知税?

2020-10-13 13:0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公司捐款给个人,个人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知税?

公司捐款给个人,个人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知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和相关的文件法规道的规定,个人所得税的减免税政策之一有:第(6)项福利费.

公司捐款给个人,这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减免项目的第(6)项福利费,即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专职工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企业、事业单位、国家属机关、社会团体从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职工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接受捐赠要交税吗?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财会[2003]29号)之规定,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接受捐赠取得的资产,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同时,企业按税法确定的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在扣除应交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即对接受捐赠的资产,不确认收入,不计入企业接受捐赠当期的利润总额;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接受捐赠的资产,应将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确认为捐赠收入,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收入金额较大,并入一个纳税年度缴纳确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可以在不超过5年的期间内均匀计入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应通过"贷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应在"贷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贷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行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贷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企业应在当期利润总额的基础上,加上因接受捐赠资产产生的应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或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当起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贷转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部分,计算出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如果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按已计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贷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或贷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包括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尚在税法规定允许抵扣期间内的亏损,下同)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它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执行本问题解答后,取消"资本公积"科目的"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并将"资本公积-接受现金捐赠"明细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其它资本公积"明细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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