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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申报错了后还能更改吗?

2020-09-14 16:02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个人所得税申报错了后还能更改吗?

个人所得税申报错了后还能更改吗?

可以更改.

纳税户网上申报提交后发现申报错误,若在还没有进行扣款的情况下,可以直接删除掉再进行更改.

若已显示该数据已处理并已转银行扣缴税款.如税款多缴,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在下个月进行抵扣,但必须事先向税务机关报告.

具体需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本国公民、居住在本国境内的个人的所得和境外个人来源于本国的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有些国家,个人所得税是主体税种,在财政收入中占较大比重,对经济亦有较大影响.

专项附加扣除

纳税人首次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应当提交相关信息,纳税人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提供相关信息.

1、只取得一处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

可在日常预缴环节缴纳全部税款的,不需办理汇算清缴.

2、对于取得两处以上综合所得的个人:

其收入减除专项扣除("三险一金")后超过6万元的,应办理汇算清缴;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只能选择从其中一处扣除;

3、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个人:

其收入减除"三险一金"后超过6万元的应办理汇算清缴;在汇算清缴时提供有关信息,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信息更正修改

1、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可以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2、扣缴义务人(通俗说就是给你发钱的单位或个人)发现纳税人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可以要求纳税人修改,纳税人拒绝修改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

3、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发现纳税人报送信息不实的,税务机关责令纳税人予以纠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在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再次发现上述问题的,依法对纳税人予以处罚,并根据情形纳入有关信用信息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联合惩戒.

4、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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