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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代开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

2018-08-28 10:2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由于地税系统升级,导致不能在网上打印外籍人员的个税完税凭证。请问如何代开个税完税凭证,最好是能由公司一次代开所有外籍人员的完税凭证,请问需要如何操作?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回复:纳税人如需前台代开个税完税证明,应到任职发放所得单位的所属区主管地税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广州市地税局网站(www.gzds.gov.cn),详见本站“首页>> 办税服务>> 纳税辅导>> 办税流程-办税清单-个人税收证明”的指引。申请表格可前往经办的税务机关领取。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如个人的涉税事项由他人代为办理,或办理人员表明是接受委托方(企业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委托代为办理的,应向税务机关提供以下证明委托代理关系的资料:

  (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委托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如代理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自己的身份证等证明身份的证件;如代理人是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组织,经办人员应提供该机构、组织的介绍信或其他表明指派经办人员的文书(介绍信等需盖公章)。

  (二)委托协议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应提供证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的协议、授权委托书等,如代理方为税务代理中介机构的,应提供符合《税务代理业务规程(试行)》(国税发〔2001〕117号)规定签订的《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如代理方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等,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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