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追索权保理是指在保理业务中,由于相关资产的风险未发生转移,企业依然保留应收账款的控制权。在会计处理上,其实质等同于以应收账款作为质押物向银行取得借款。因此,企业不应终止确认(销账)应收账款,而应将其确认为短期借款。
| 业务阶段 | 借方科目 | 贷方科目 |
|---|---|---|
| 1. 收到保理款 | 银行存款(实际到账金额) 财务费用(手续费/预扣利息) |
短期借款——保理融资 |
| 2. 按期计提利息 | 财务费用 | 应付利息/短期借款 |
| 3. 买方付款,结清保理 | 短期借款——保理融资 | 应收账款(全额冲销) |
| 4. 买方违约,企业回购 | 短期借款——保理融资 | 银行存款 |
在发生买方违约情形下,若企业进行回购,除了结清借款外,还需同步进行坏账相关处理:
提示:原应收账款需继续挂账,并按规定计提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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