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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2003-12-30 15:44     来源:中国会计网     
    1、自营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自营出口业务,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关税,借记“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2、代理出口业务关税的会计处理 商品流通企业代理出口业务,因出口而交纳的关税仍由委托方负担。商品流通企业按规定计算出代交的关税时,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实际交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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