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土地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

2023-08-09 12:24     来源:中国会计网     

土地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是不受物业的年限限制,只要是豪宅物业有增值便适用此规定,"如果有购房发票但无增值者可免征增值税".计算土地增值税,分为无购房发票与有发票两种.

第一种方法为:"无购房发票的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

第二种方法为:"有发票的征收方法,其税率为:1.增值额未超过50%的征收增值额的30%;2.增值额为50%~100%的征收增值额的40%;3.增值额为100%~200%的征收增值额的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征收增值额的60%."

以一套2年前购入价300万元、卖出时房管局的评估价为350万元的物业为例计算,其土地增值税如按照无购房发票的情况交易的话,需缴纳房管局评估价的3%,则为10.5万元.如果按照有购房发票的按累进制征收的话,增值了50万元,税率为30%,减合理费用后,约15万元.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土地增值税两种计算方法】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