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农产品自产自销对方可以抵扣吗?

2023-08-08 17:06     来源:中国会计网     

农产品自产自销对方可以抵扣吗?
 

农产品自产自销对方可以抵扣吗?

可以,自产自销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

现在改征增值税了.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是免征增值税的,在国税局只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但是,购进方是一般纳税人的,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根据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财税规定,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免税农产品(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仍然按照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农产品自产自销对方可以抵扣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