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财务已结算电子发票冲红怎么办?

2023-07-03 17:1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财务已结算电子发票冲红怎么办?
 

财务已结算电子发票冲红怎么办?

一、如使用在线系统开具的发票,发生错误开具、发票损毁或打印不成功等情形时,需要对已开具的发票(包括填用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补录票的红冲票)进行作废操作,必须在本月作废。本系统只允许对本月开具的尚未记帐的发票做出作废处理。通过“发票开具”—“发票作废”进行发票作废操作。

二、如属需作废以往月份的发票或者已记账的发票可通过开具红字发票进行处理。

1 、如需对已开具的在线发票(包括填用票、开具的红字发票、补录票的红冲票)作废的,可通过菜单中“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进行冲红操作。

2 、如纳税人使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电子发票前,开具的发票出现错误、销售退回等原因时,需要开具一张对应的红字发票进行冲销。由于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中没有数据,需通过“数据采集”—“发票补录”进行补录登记,待补录信息经税务人员审核通过后,可以在“补录发票红冲”中进行红冲操作。

作废及补录发票的具体规定详见《关于明确在线开具发票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以上文件可登陆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税收法规”—“政策法规库”进行检索查阅。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财务已结算电子发票冲红怎么办】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