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正文

普通发票红冲需要取回原发票吗?

2023-06-16 08:23     来源:中国会计网     

普通发票红冲需要取回原发票吗?
 

普通发票红冲需要取回原发票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发生符合条件的情形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发生销售折让的,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普通发票红冲需要取回原发票吗】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