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 > 正文

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

2023-02-13 07:12     来源:中国会计网     

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
 

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向国税部门申报增值税。对价外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第一款做了明确的解释: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补贴、基金、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包装费等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因此,该公司收取的违约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属于价外费用,是销售额的一部分,应按该公司所适应的增值税税率,向国税部门申报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延期付款利息收入增值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