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正文

药品生产企业既销售自产药品又销售外购药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2023-01-28 17: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药品生产企业既销售自产药品又销售外购药品如何缴纳<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
 

药品生产企业既销售自产药品又销售外购药品如何缴纳增值税?

根据《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规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中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生物制品经营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

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因此,你公司销售的产品中既包括了自产生物制品也包括了外购生物制品,应分开核算,销售自产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外购的生物制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药品生产企业既销售自产药品又销售外购药品如何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