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增值税正文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

2022-10-13 06:56     来源:中国会计网     

<a href='http://www.canet.com.cn/zzs/' target='_blank'><u>增值税</u></a>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
 

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但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7)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以上就是小编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范围】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帮助,如果想了解学习更多会计实操、税收实务问题,可以关注“中国会计网”公众号,进入会计实务交流群,免费答疑。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