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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没有销项认证的专票不需要填报?

2020-12-02 12: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本月没有销项认证的专票不需要填报?


       本月没有销项认证的专票不需要填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因此,不管本月有没有销项,均应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认证专票发票的,当月申报期限内并且未申报前,勾选确认的当月申报抵扣;其他方式认证专票的需要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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