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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如何抵扣?

2020-10-13 14:35     来源:中国会计网     

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如何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如何抵扣?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买自产农产品时,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按以下公式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农产品买价*10%.

申报表填写栏次:在纳税申报时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中.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2%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除填写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外,加计扣除部分还需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中.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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