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7月10日
已公布
8月15日前公布
9月9日-11日
10月31日前
以各地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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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公布,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试卷总分60%。详情参照:关于3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自2020年起,新疆中级会计资格考试不再设置新疆自治区及南疆合格标准,实行国家统一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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