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2020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3月10日-3月31日

2020-02-07 21:13     来源:中国会计网     

关于2020年度全区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盟市财政局会计科、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大兴安岭林管局会计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20﹞1号)精神,2020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定于2020年9月举行。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采用无纸化方式。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将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审计、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三)报名参加高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历,取得会计师职称后,从事与会计师相关工作满2年。

(四)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

(五)本通知所述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

(六)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

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

(七)审核报名。根据当前全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经研究决定,2020年中高级考试报名取消现场审核环节。

1.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要在网上注册并打印信息表后,在报名表承诺书承诺人处签名并留存,等考试结束后,合格人员再携带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或学位证书等材料到报名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现场审核。经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审核通过后,领取证书。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考试成绩无效。

2.符合报名条件,但受年龄限制,在网上无法注册的考生,在报名期限内请及时联系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二、考试科目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包括《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和《经济法》。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参加高级会计资格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自行下载打印考试合格成绩单,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自治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内蒙古级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

三、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大纲。

四、考试时间及考务日程

(一)考试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于2020年9月5日—7日举行,共3个批次,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日 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批次
9月5日至7日 8:30—11:30
中级会计实务
三个批次
13:30—16:00
财务管理
18:00—20:00
经济法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日期为2020年9月6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8:30—12:00。

(二)考务日程

1.2020年2月15日前,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1)报名网址: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2)报名时间:网上注册时间和网上缴费时间均为2020年3月10日—3月31日,网上缴费时间在2020年3月31日24时截止。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及早公布本地区2020年度中、高级资格考试级别、考试科目、考试时间、报名日期、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20年8月10日前,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

3.2020年9月5日-7日组织中、高级会计资格考试。

4.2020年10月17日前, 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中、高级资格考试成绩。

五、其他要求

(一-)各盟市考试管理机构应按统-规定的时间。程序组织网上报名工作,采取多种形式,认真负责地做好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

(二)各盟市考试管理机构应于考试开始2日前完成对监考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培训等各项考前准备工作,于考试开始前1日内完成对所有考点、考场和考试机检测等工作,并做好防范和打击作弊活动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 2020年9月2日前,各盟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考试值班电话向社会公布,并将考试值班电话、值班人员等上报自治区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四)参加中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会计专业参加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内发改费字〔2005〕第1505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每科70元标准执行。凡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收费标准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内发改费字〔2005〕752号)每人报名费20元、考务费180元标准执行。

(五)各盟市考试管理机构要本着以考生为本的原则,提高服务意识,认真负责、精心细致做好考务管理各环节工作,确保2020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专业

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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