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浙江会计 > 浙江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2021-08-27 14:51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       2021-8-25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会同宁波市财政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海关、宁波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确定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

  特此通告。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