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全国会计 > 新疆会计 > 新疆财税法规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延长一个月的通告

2020-03-04 17:28     来源:中国会计网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延长一个月的通告

尊敬的纳税人:

  您好!

  为全力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自2月5日起至2月29日止,向全区纳税人提供网上申领、免费寄递纸质空白发票服务。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非接触式”服务保护纳税人的安全,方便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申领增值税发票,将全区纳税人申领纸质空白发票寄递业务暂免邮费延长一个月,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续免时间2020年3月1日0点起至2020年3月31日24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纳税人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或“新疆税务”APP办理纸质空白发票申领,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寄递,免收邮寄费用。

  建议广大纳税人在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优先使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网站、“新疆税务”APP等“非接触式”途径办理涉税事宜,申领纸质空白发票请优先选择“网上申领,邮政寄递”方式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2020年2月28日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