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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筹划方案应如何选择?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某大型商场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购货均能取得增值税的专用发票,为促销欲采用三种方式:一是商品六折销售;二是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为40元,均为含税价);三是购物满200元,给返还60元的现金。假定该商场销售利润率为40%,销售额为200元的商品,其成本为120元,消费者同样购买200元的商品,对于该商场选择哪种方式最为有利呢?

方案一:打折销售。商品六折销售,价值200元的商品售价140元。增值税:

140÷(1+17%)×17%-120÷(1十17%)×17%=2.9(元)

方案二: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为40元,均为含税价)

赠送60元的商品视同销售,应缴增值税:

60÷(1+17%)×17%-40(1+17%)×17%=2.9(元)。

销售200元的商品,应缴纳增值税:

200÷(1十17%)×17%-120×(1+17%)=11.62(元)

购物满200元赠送价值60元的商品(成本为40元,均为含税价)应缴增值税:11.62+2.9=14.52(元)

方案三:销售200元的商品,返还现金60元,应纳增值税为11.62元。

上述三种方案中,方案一,最优,企业上缴的增值税额最少,后两种方案次之。企业在选择方案时,除了考虑增值税的税负外,还应考虑其他各税的负担情况,如赠送实物或现金,还要由商家代缴个人所得税,对其获得的利润还要上缴所得税等等。只有进行综合全面地筹划,才能使企业降低税收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问:是否企业在出现上述情况时采用方案一对企业是最佳的选择吗?

答:税收筹划涉及方方面面的知识,现在对该案例进行一个具体的分析:该案例只是从税务的角度出发,为了节税而节税而忽略了企业的最终目标。节税的最终目的应当是企业的价值最大化,从这个角度出发方案一并不一定是企业的最佳方案。因为此方案在减少税负的同时也同时减少了企业的收入,如果不考虑所得税的因素采用方案二企业的利润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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