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税收筹划 > 综合税收筹划正文

花样百出的违规避税手法

2014-12-01 11:3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利用避税港,向境外转让股权等方式避税。例如,在某避税港注册的A公司收购中国境内一家公司B公司,三年后,相同投资人在另一避税港注册C公司,C公司以低价回购A公司,继而又以高价转让给另一家在相同避税港注册的D公司,而获利收入主要来自B公司不动产和土地使用权的升值,本应向中国缴纳税款却最终无法收回。
  借集团业务重组避税。例如,某跨国公司在低税国家或地区设立全球营运或财务中心等机构,全球子公司均需向其缴纳服务费,再通过总部将利润在各子公司之间分摊,可直接造成其在中国子公司利润水平大幅下滑,税收减少。
  “资本弱化”,即以股东借款形式代替资本输入从而让子公司产生更多利息费用作税前扣除,降低税负。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