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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代理制度与纳税筹划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只有通过中介机构代理,合理合法地进行纳税筹划,才能有效地降低税收成本,节省税收支出。税务代理制度 税务代理是市场经济和法治经济的产物,只有成熟的代理机构才能“依法治税”。

  1.税务代理制度的概念

  一般认为,税务代理制度是指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委托税务代理人,在一定的代理权限内,依照税法规定,以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名义,代为办理各项涉税事务的制度。代理人应具备执业资格,具有较高税法、会计、管理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对纳税人涉税事务进行有效代理及筹划,并在政策范围内最大限度节约税收支出。

  2.代理双方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①自愿性原则

  纳税人可委托,也可不委托代理人代办纳税事务,代理人可接受委托,也可不接受委托。总之,代理行为必须遵循双方自愿的原则。

  ②代理服务的有偿原则

  税务代理是中介服务,理应按不同的服务质量获取不同的报酬,这完全符合市场原则。

  ③代理行为客观规范原则

  有二层意思:一是代理行为本身符合代理法规;二是代理人要正确处理征纳双方的矛盾,唯此一条走“依法治税”,依法为纳税人争取利益,不缴不应缴的税,享受本应享受的权利。

  ④代理行为筹划原则

  代理人应全方位对纳税人涉税义务进行筹划,以期降低税务成本,节省支出,以此获取纳税人应付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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