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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决策中的税收筹划——投资结构的优化组合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一、投资结构的含义

任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实现,都必须依赖于投资的支持,企业管理目标的实现也同样依赖于投资的支持。实现最大限度的投资收益,则是企业经营理财直接的外显目标。然而,社会和企业用于投资的资源都是有限的。要使一定时期内的有限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使用,体现收益最大化这一投资的总体功能特征,就必须在不同的经济空间和地理空间之间,运用不同的方式对其进行选择性分配,即要进行投资资源的合理配置,选择确定合理的投资结构。

  所谓投资结构,就是指社会投资(或企业投资)通过分配过程而在各种特定使用系统中形成的数量比例关系。投资结构可以有不同的表述形式。如:(1)投资地区结构,指投资在不同地理空间进行分配后形成的数量比例关系。(2)投资产业结构,指投资在不同层次、部门、行业之间进行分配后形成的数量比例关系。(3)投资用途结构,指投资在不同用途(如直接投资与间接投资、固定资产投资与流动资产投资)之间分配后形成的数量比例关系。(4)投资来源结构,指不同的投资来源(如自有资金与借入资金)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重。(5)投资项目性质结构,指投资在竞争性、基础性、公益性项目之间进行分配后形成的数量比例关系。

  二、不同投资结构的税收影响

为配合国家经济政策的贯彻实施,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对不问地区、行业、用途、性质的投资项目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如国家为能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分工、优势互补、协调发展”原则要求,进一步改善我国的地区经济布局,出台了许多如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沿海开放城市等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为优化我国的产业结构,也出台了许多产业性税收优惠政策等等。这就要求企业在进行投资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投资结构对投资效益的影响,充分了解各类地区、行业,及不同用途、性质项目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选择具有优惠待遇的地区、行业、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最大限度的投资收益。当然,从分散风险的角度出发,企业不可能、也不应该把资金全部投资于某个地区、某个行业,或全部用于某种用途、某类投资项目。因此,这里就有一个投资结构的优化组合问题。而不同的投资结构必然形成不同的应税收益构成,不同的应税收益构成又最终影响企业的纳税负担。

  例;企业等量投资额下的A、B两个方案的应税收益结构及税率结构如表1、2所示:

表1 方案A应税收益及税率结构表 单位:万元

应税收益来源结构 应税收益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税后利润额
营 特区投资 400 15 60 340
业 开发区投资 600 24 144 456
利 其他地区投资 1000 33 330 670


对 联营投资
外 (对方税率24%) 304 33 44* 260
投 有价证券投资 200 20 40 160
资 (股票、债券)


他 国库券投资 200 0 0 200
应税收益合计 2704 22.86 618 2086

  *44=304/(1-24%)×(33%-24%)

表2 方案B应税收益及税率结构表 单位:万元

应税收益来源结构 应税收益额 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 税后利润额

业 特区投资 1000 15 150 850
利 开发区投资 600 24 144 456
润 其他地区投资 200 33 66 134

对 联营投资 228 33 27* 210
外 (对方税率24%)
投 有价证券投资 200 20 40 160
资 (股票、债券)

其 国库券投资 400 0 0 400

应税收益合计 2628 16.25 427 2201

  *27=228/(1-24%)×(33%-24%)

  从表1、2可以看出,方案A的应税收益总额比方案B多76万元,但是,由于两个方案的投资结构不同,方案B最终的税后利润反而比方案A增加115万元,综合税负水平则比方案A低6.61个百分点。显然,方案B的投资组合对于企业税负的抑减和税后利润的增长是比较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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