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辅导 > 正文

房屋装修用材料的进项税能否抵扣

2011-03-23 22:46     来源:     

  【问题】

  房屋装修用材料的进项税能抵扣吗?

  【解答】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进一步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和本细则所称非增值税应税项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

  所以,用于在建工程,是属于上述不能抵扣的非增值应税项目,所以不可抵扣。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