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辅导 > 正文

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10-05-10 11:33     来源:     

  【问题】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答】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2.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3.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此外,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十条规定,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 (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因此,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在购买方索取的情况下,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