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辅导 > 正文

海关增值缴款书如何申请抵扣

2009-04-17 15: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我公司取得一份海关增值缴款书进项票,请问我该如何申请抵扣,是否有90天的认证期,是从网上直接认证还是需要通过一些税务部门?  

  回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稽核办法》(国税函[2004]128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所有需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完税凭证),应根据相关海关完税凭证逐票填写《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04年2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愈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贵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同时在申报时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