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辅导 > 正文

关于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问题

2009-04-17 15:07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问题:本企业为小规模企业,因业务开展需要,需代开增值税发票。原先已经申请,并成功代开过发票,但现在需要再次代开时,鼓楼国税局代开发票窗口要求企业提供第一次代开发票时所分配的号码,否则就无法代办发票(同时鼓楼国税无法提供相关的查询服务,按前台人员的说明是系统本身不支持查询),这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答复:按照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并不需要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第一次代开发票时所分配的号码。你公司也可以查找第一次所代开专用发票的记账联;若需要我们这边帮你查询,需要你们提供纳税人登记号、上次开票具体月份或购买方税务登记号等有关信息。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