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根据文件规定,纳税人必须留存销货方所在地村委会、居委会,主管国税机关或经主管国税机关认可的有关单位开具的,说明该销货方属于农业生产单位或个人并销售自产农业产品的证明、身份证明等复印件备查。一般纳税人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的,应作为留抵税额在以后月份抵用。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