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增值税辅导正文

纳税人是否能自制销售货物增值税清单

2009-04-17 15: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咨询描述:您好,因我单位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需要发票附表清单(金额小税目多),赶时间没有购买正规清单,现依照正规清单的格式制表打印出后填列是否有效?求助,多谢了!

  解答内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因此您不能自制清单,应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