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答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上述文件中的自来水是指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
所以,您可以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可以据此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