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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空调系统维修保养工程是否属于营业税范畴

2007-11-13 00:00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中央空调系统的维修保养工程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畴还是属于营业税征税范畴。中央空调系统属于动产还是属于不动产?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134号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对中央空调的维修保养应分别对待:

  如果是销售空调同时负责安装维修等,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应征增值税;

  如果仅是单纯对空调进行维修、保养,则应征营业税。

  目前我国税法对动产、不动产没有明确定义。一般来讲,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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