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 > 正文

支付职工的高温费是否计算个人所得税?

2017-02-09 10: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发给职工的高温费是否要计算个人所得税? 问题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条(一)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企业支付给职工的高温补贴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四条规定的免税及不缴个人所得税的范畴,应属于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薪金,需并入工资总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3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