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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存储人民币交易款会有何涉税风险?

2017-02-08 11:39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有一个人民币存折,在中国的交易款都打入这个存折,当然也没有缴过税。请问会有什么风险?会有什么处罚? 问题答复:对外国人在中国的交易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视其进行何种交易,有可能涉及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等。

  外国人将其在中国的交易所得存入人民币存折,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07年第502号)的规定,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储蓄机构取得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以结付利息的储蓄机构为扣缴义务人,按5%实行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二条 凡支付个人应纳税所得的企业(公司)、事业单位、机关、社团组织、军认、驻华机构、个体户等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所以,对于您提到的情况,如果取得的所得均没有缴纳税款,那么存在被追缴税款的风险,而且支付其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也存在被罚款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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