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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2016-11-10 17:33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我单位是一国营企业,根据公司规定,给离退休人员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会计账计入应付职工薪酬,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吗?不需做纳税调整吗? 问题答复: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您为离退休人员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工资,属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因此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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