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税务学习 > 纳税辅导 > 综合辅导正文

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是否可以领取手续费?

2016-11-10 17:32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由税务机关查出的,补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是否可以领取手续费? 问题答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5〕65号)第十七条的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因此,对于由税务机关查出的,补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可以领取手续费。

微信公众号

萨恩课堂

咨询电话:400-888-3585

在线客服:点击咨询

©2001-2025 中国会计网(CA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运营支持:北京萨恩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实名网站认证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37473号 京ICP备120139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