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人成立的两个公司之间土地权属转移是否征收契税?
2016-11-09 17:01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同一自然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权属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 问题答复: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若干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75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改制重组过程中,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无偿划转,不征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