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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存货报废了,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呢?

2016-11-09 15: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一般纳税人存货报废了,进项税额是否要转出呢? 问题答复: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故非正常损失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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