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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白蚁防治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2016-11-09 15:34     来源:中国会计网     
问题描述: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白蚁防治费是否可以加计扣除? 问题答复:答:根据《关于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归集方向的通知》(苏地税函[2011]81号)规定,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白蚁防治费为代收费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因此,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的白蚁防治费可以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但不可以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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